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科):
为了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中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与北京中高联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再次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该证书是您从事相应职业的上岗必备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获得承认。
一、 培训对象
(1)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
(2)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3)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标
帮助学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帮助他们提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过率。
三、报名条件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者。
(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四、授课内容、教材、师资
(1) 授课内容: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2)培训教材:采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培训教材。
(3)培训师资:全国资深和权威的人力资源专家、串讲专家。
刘 昕 中国人民大学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中心MBA研修班人力资源管理课 程主讲 教授。 刘昕 博士是中国首位劳动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博士,美国管理学会会员。
周春荣 国内著名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北方工业大学特聘教授、劳动部职业培训讲师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培训时间: 2008年11月7日-9日
地 点: 北 京
六、证书
本次培训帮助学员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是就业、上岗、晋级、加薪唯一的职业资格证明,并能上网查询。
七、报名材料及其他
初审时需将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三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两寸免冠照片(蓝底)六张寄到我处。初审合格后,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八、培训费用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800元/人(含培训费、串讲费、资料
费、技术费、专家费、场地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 韩 冰
联系电话:010-88135790 传 真:010-86915521
十、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丰裕写字楼B座120室
邮 编:100047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高联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OO八年八月八日 二OO八年八月八日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师培训报名表
(回复传真:010-88135790)
单位签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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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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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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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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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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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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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合计 |
人民币: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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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邮局□ 银行□ |
汇款日期 |
200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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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中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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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0200 2469 0920 0001 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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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北京中高联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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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552573441 |
传 真 |
010-86915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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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韩 冰 |
E-mail |
Gjrlzy2008011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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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800元/人(含培训费、串讲费、资料
费、技术费、专家费、场地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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